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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以传统内容营销人员的想法来思考

在摇滚乐中,剽窃是意料之中的事。据称,齐柏林飞船乐队从剽窃了音乐。The Wild One 的歌曲“Wild Thing”中著名的进程仅在 开始以传统内容营销 几年后才被用在“Mony, Mony”中。我最喜欢的音乐剽窃例子是 The Beatles 的“Let It Be”、Phish 的“Farmhouse”和 Bob Marley 的“No Woman, No Cry”,它们都是基于完全相同的和弦进程构建的。然而,在所有这些情况下,

歌曲都经过了足够的调整

具有独立的意义,成为独特 白俄罗斯电话号码数据 的实体,并激发了听众的独特感受。诚然,唱片公司的高管经常不赞成,但一些艺术家经常会很高兴看到他们的即兴重复和进程被诠释。归根结底,这就是摇滚音乐流派的诞生(和发展)。有时,剽窃是创新的引擎。

在营销中,我们不仅“窃取”消费者的思想

有时我们还会从那里窃取并加 发现公司提供的产品有 以解读。有时我们偷懒,有时我们被认为是原创者。记住营销的一条不变法则——永远显得是第一。那么为什么不率先让别人的内容策略更有效(为了你自己的利益)呢?

等等——那么我是否宽恕了扒手、飞贼或政客呢?不。我建议你回顾一下是什么激励了你,分析它为什么成功,并激励自己做出更好的事情。这对我们更好,对我们的客户更好,对他们的客户也更好。

哦不,这又是一篇“内容为王”的文章吗?

我不再是那句话的忠实粉丝了。SEO 在 阿尔及利亚领先 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。曾经炒作的都是“关键词密度”,然后是“锚文本”,然后是“重复内容”;现在我觉得我们最新的潮流概念是半模糊的“内容为王”。

 

这些当然都是 SEO 中有效的概念

但如果没有适当的背景,它们往往达不到合理的建议。它们会变成盲目的指令。所以在 2014 年,许多企业高管都点头表示赞同,“是的 – 内容为王。我已经读过无数遍了。我们需要每月发布 100 篇文章。加油,加油…”但我认为这是个问题。现在 SEO 已成为主流,有如此多的“好内容”,以至于噪音上限已经大大提高。我以前说过,

我认为 SEO 是时候放弃这句话了

“具有独特价值、专业知识丰富、提供必要观点并在实用性方面领先的内容不仅仅是王道 – 它是成功的基础。”这有点拗口(而且不那么吸引人),更不用说更难开发了,但它确实需要被采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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